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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研究生毕业生到国防、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根据《电子科技大学关于引导毕业生到国防重点单位和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荣誉奖励实施办法》及《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先进个人”“赴基层单位就业先进个人”“赴国防重点单位就业先进个人”评选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学校开展2026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先进个人”“赴基层单位就业先进个人”“赴国防重点单位就业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认定条件:
本评选适用于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毕业研究生。
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行为和未解除的违纪处分。
在满足基本条件前提下,还应分别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先进个人”荣誉,毕业后应选择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艰苦边远地区参照《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国人部发〔2006〕61号)执行。
(二)“赴基层单位就业先进个人”荣誉,毕业后应选择赴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
(三)“赴国防重点单位就业先进个人”荣誉,毕业后应选择赴国防重点单位就业。
二、评选程序
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流程如下:
1.启动评选。研究生院发布评选通知。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根据学院通知提交相关材料或进行信息确认:
(1)申请“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先进个人”荣誉的研究生需提交《附件1:2026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先进个人”申请表》及就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等)纸质档和电子档至学院。
(2)“赴基层单位就业先进个人”和“赴国防重点单位就业先进个人”无需研究生申请,根据就业系统登记去向,学生根据学院通知进行核对确认。
3.学院初评推荐。学院对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结合学校筛选名单和学生具体就业去向进行初评,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拟定推荐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6年6月10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汇总提交至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地点:B2-414,电话:61830039),电子档提交至:https://jinshuju.com/f/Fflp4b。学院汇总提交材料如下:
(1)学生提交的《附件1:2026年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先进个人”申请表》及就业证明材料。
(2)《附件2:XX学院推荐名单汇总表》,包括“赴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先进个人”“赴基层单位就业先进个人”“赴国防重点单位就业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4.学校评选。学校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3个工作日。
三、其他
1.申请人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应符合参评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
研究生院就业办公室
2026年5月27日
